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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
 

更新时间:2010-2-11 10:30:23
 
      2月3日上午9时,颍泉区周棚镇张窑村65岁的老人邢宗礼和他的14位工友在一片鞭炮声中,吹着喜庆的唢呐、敲着欢乐的锣鼓,来到阜阳市司法局,满怀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给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上书“严格执法 心系百姓”,诚挚感谢市法援中心帮助他们终于讨回了建筑公司和工头拖欠他们的4万余工钱。
      2007年,包工头储某从G建筑公司转包到位于阜城泉河北的一家工地,因需要零工,邢宗礼就帮着介绍了14名家乡闲散的农民去帮工。他们上午6点上班,晚上7点半下班,一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但储某始终没有正式给他们发过工资,有时只是借点生活费。后来因为拖欠工资实在太多,邢宗礼等人不得不抛开情面多次向储某提出工资问题。储某以G建筑公司没有给钱为由,一直拒付工资。为讨要工资,邢宗礼和他的工友们开始四处奔波:找工地开发商、建筑公司,在开发商老板家门前蹲守,到包工头老板那边乞求,到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跑细了,但拖欠的工资却一直没有着落,打官司,又没有钱,在走投无路时,报纸上一则法律援助帮农民工讨薪的新闻,似乎让他们看到了曙光。
      2009年春节前夕,邢宗礼和他的工友怀着一线希望,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邢宗礼等人,并简化手续立即受理了案件。经过了解调研,得知该工程由阜阳市G建筑公司承建,他们将此工程转包给江西的一个包工头,后来这名包工头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颍泉区行流镇的一名包工头,由于行流的这名包工头生病,就又把该工程包给储某。市法援中心先是与某建筑公司和储某取得联系,试图以非诉讼调解的方式为农民工追回辛苦钱,但由于G建筑公司与储某均表示没钱,多次调解没有结果。2009年3月,市法援中心指派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该案,并进行案件全程跟踪,一纸诉状将欠薪的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告上法庭。2009年7月,这起官司调解结案,某建筑公司和储某承诺欠工人的工资于当年8月30日之前付清。
      打赢了官司,这15名农民工是高兴,但到了8月30日,某建筑公司和储某却还是没能把钱给他们。这15名农民工再次找到市法援中心,法援中心在督促建筑公司、储某付款无果的情况下,第二次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继续指派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恒、王继东提供执行援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筑公司很快将其所欠的15000元送到了法院;而储某依旧以“现在没钱”为由不给钱,并承诺12月20日给钱。12月20日以后,法院打电话让储某过去,但储某还是以“在外讨欠款”为由拒不到场。无奈,市法援中心安排这些农民工一大早就到储某家守候,发现储某根本没有外出。市法援中心主任张杰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律师、法官取得联系。在事实面前,在法律的威严下,储某才乖乖来到法院,终于答应给钱。2010年2月1日,这笔钱款上交到法院; 2月2日,承办律师将钱款代领回来;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将钱款如数送到邢宗礼和他的工友手上。经过一年时间诉讼,两次指派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贾恒、王继东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这15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他们的辛苦钱。
来源:市司法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