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以往,法庭上律师旁征博引慷慨陈词时,被法官打断,继而律师与法官当庭争辩等状况时有发生。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有时代理意见得不到法官足够重视,判决书对律师意见较少回应或回应时遗漏要点,也是颇让其头疼的事情。 长宁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近在上海长宁区法院推行的《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意在强化法官尊重律师的意识,促进法官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良好互动。 根据《意见》规定,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应以适当方式表明态度并说明理由;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可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此外,《意见》还对法官的行为举止给出了多方面的指导意见。 对有个别律师不遵守法庭纪律甚至违法进行诉讼活动者,这位院长表示,《意见》是基于对律师整体业务素质的判断,对上述个别律师,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这与尊重律师不矛盾。 面对法院方面处理与律师间关系的积极态度,刘正东和陈乃蔚均表示,律师协会方面将会有相应的积极回应。两位律师协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达了相同的意愿。他们表示,律师协会将在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纪律惩戒,进一步搭建法官与律师沟通平台。两位律协负责人不约而同对记者表示,将择机酝酿并推出律师尊重、理解法官相关文件,以推进律师与法官间健康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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